请您登录电子税务局,点击【我要查询】-【一户式查询】-【发票业务查询】-【发票领购信息查询】。
公司要税务注销,怎么办理?
**步:登录电子税务局,点击【注销前置事项办理套餐】菜单,进入注销登记引导页;
第二步:点击【注销预检】按钮可对未办结事项进行展示,处理完未办结事项后,再办理注销登记。
第三步:处理完欠税、处罚、逾期未申报后,可以进行【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】;点击【我要清算报备】,进入填写清算报备页面,录完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信息后,点击【下一步】,清算报备提交成功。
第四步: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后,进行当期征期和当期属期申报,点击套餐中的当期申报,如报表有误,可点击【我要更正】或【我要作废】,可对申报表进行作废和更正。
第五步:可点击【我要清算申报】申报完成后,可点击⑤或下一步按钮再次进入注销预检,对未办结事项进行检测,如果没有未办结事项,则可以进行注销。
第六步:纳税人点击"确定"按钮,进入到原注销税务登记预检模块,点击"我要办理"进入原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。上传附送资料,确认填写无误后,点击"下一步"按钮,提交申请表。提交注销申请后,产生受理回执单,等待税务人员受理后在"事项进度管理"查询受理结果。
第七步:纳税人可在电子税务局的"我要查询"-"涉税文书查签"模块中签收《清税证明》通知书。在操作列中查看《清税证明》具体信息。
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在外地已完成信息反馈,需要缴销吗?如何办理缴销?
北京纳税人跨省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业务,并已在经营地完成信息反馈的,系统将自动缴销;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首页【套餐业务】—【跨区域涉税事项综合办理套餐】对报告信息状态进行查询,当存在已在经营地完成信息反馈但未缴销的报告,可通过【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缴销】功能办理。
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支机构信息备案在哪里操作?
请您参考这个步骤操作:
**步:请您先点击电子税务局【我要办税】—【综合信息报告】—【身份信息报告】—【总分支机构信息变更】,在该模块查询是否需要新增分支机构信息。如果未带出该家分支机构,请先完成新增(如已经有了不用再操作)。
第二步:请您通过电子税务局【我要办税】—【税费申报及缴纳】—【申报辅助信息报告】—【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支机构信息备案】模块完成企业所得税总分机构汇总备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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