购买车库如何征收契税?
根据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》(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)的规定:“二、关于若干计税依据的具体情形
(六)房屋附属设施(包括停车位、机动车库、非机动车库、顶层阁楼、储藏室及其他房屋附属设施)与房屋为同一不动产单元的,计税依据为承受方应交付的总价款,并适用与房屋相同的税率;房屋附属设施与房屋为不同不动产单元的,计税依据为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,并按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计税。”
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如何缴纳印花税?
根据《**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》((1988)国税地字第25号)规定:“9.某些合同履行后,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,应否补贴印花?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,纳税人应在合同签订时按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。因此,对已履行并贴花的合同,发现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,一般不再补贴印花。”
没有发生财产和行为税,要填写申报吗?
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相关税种(10税)(城镇土地使用税、房产税、车船税、印花税、耕地占用税、资源税、土地增值税、契税、环境保护税、烟叶税),如果您做过对应的税种认定或者存在已采集的税源信息,请您按期申报,如没有发生业务,也需进行零申报。如无税种且无税源信息采集,则本期无需申报。
文章地址://www.lvlcrowd.com/xw/38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