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办企业领购发票有数量的限制吗?
根据《**税务总局关于新办纳税人**申领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》(**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9号)第三条规定,税务机关为符合本公告**条规定的**申领增值税发票的新办纳税人办理发票票种核定,增值税专用发票***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,每月***高领用数量不超过25份;增值税普通发票***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,每月***高领用数量不超过50份。
住房贷款利息表格中有一项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贷款,且婚后分别扣除50%,如何选择?如夫妻双方婚前各自有一套符合条件的住房贷款利息的,填写本栏。无此情形的,无须填写。如夫妻婚后选择其中一套住房,由购买者按扣除标准100%扣除的,则购买者需填写本栏并选择“否”。另一方应当在同一月份变更相关信息、停止申报扣除。 如夫妻婚后选择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%扣除的,则夫妻双方均需填写本栏并选择“是”。
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适用免税、减税规定的,放弃免税、减税后,是否可以再申请免税、减税?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(财政部**税务总局第50号令)第三十六条规定,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,可以放弃免税,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增值税。放弃免税后,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。根据《财政部**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6〕36号)附件1第四十八条规定,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、减税规定的,可以放弃免税、减税,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增值税。放弃免税、减税后,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、减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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